#校外培训##头条创作挑战赛#
校外培训机构的冬天过去了吗?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巜意见》,规定了对现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法规范、分类监管。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和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执法制度等。
校外培训机构是不是又可以重归繁荣巅峰?
先看看规范后的校外培训机构是个什么样子的。
首先不再审批学科类的针对九年义务教育和幼儿园阶段教育培训机构,其次对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组织。执行先证后照,先拿到登记证书,再核收营业执照。非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学科类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培训机构的教师资格以及教材的范围和选定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的审查机制,不得超出现有的课程教学大纲范围。按照审批文书所载的内容,开展相关的课程教学。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巜意见》是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第二学校在进行管理。
我们再看看意见,对于培训机构的指导性收费标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一次性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提前收费不得超过一个月,必须得跟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合同。这样的价格对于培训机构是一种什么滋味?对于家长们倒是挺香的。
下面的规定将把教育培训机构,甚至家长泼了个“湿漉漉”的。
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培训机构的正常授业时间不得占用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的时间不得晚于20:30。
在双减政策的夹持下,“翻身”的教育培训机构还有多大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