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消防 2023-02-06 16:01 发表于辽宁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近日,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凌河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公共文化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铁北地区、银河广场等多家培训机构,重点检查了各培训机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指示是否保持完整有效,外墙门窗是否设置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负责人是否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培训机构强化居安思危意识,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消防安全稳定。
就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联合检查组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自检自查。要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提升本质安全,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定位,切实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管理,有人落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培训演练。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出品: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来源: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