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帆)近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继实施《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后,日前《成都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实现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全覆盖”。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成都市“双管齐下”,实现“首尾兼顾”监管目的。成都市发改委牵头,会同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修订《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明确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外区域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同时,成都市教育局会同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并行的“双管齐下”方式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综合监管。
此外,限额“一次性收费”,强化学员(家长)风险意识,重申“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等政策。
来源: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