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9月19日,自治区科技厅举办了2023年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培训班。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盟市科技局等部分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自治区科技厅对内蒙古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现场核查情况做了详细介绍,浙江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厦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功能、运作模式、管理机制,分享工作模式和典型案例,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工作经验。此次培训内容详实丰富,不仅深化了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对大型仪器开放工作的认识,也有助于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在各行业领域中的共享率、利用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有关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近年来,自治区在推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开展了评价考核工作,建设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了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助推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成效显著。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以服务“科技兴蒙”行动为核心,以开放共享为抓手,加强科研仪器资源的统筹,着力打造大型仪器共享网络平台,强化评价考核,创新仪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充分释放科研设备和大型仪器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潜力,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生态,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