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台湾导游领队
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执业啦!
(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
日前,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
《台湾导游领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和管理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要求做好台湾导游领队
在福建自贸区执业和监督管理工作。
《方案》中的导游人员,是指持有台湾地区有效导游执业证,在福建自贸区内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取得结业证和福建自贸区专用导游证(以下简称“专用导游证”),接受福建自贸区旅行社委派,在自贸区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方案》要求,申请条件必须符合持有有效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台湾地区有效导游人员执业证、有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还要遵守大陆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申请在福建自贸区执业,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有效真实。
在申请流程上,申请人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所需要的材料(含原件扫描件)发至所在福建自贸区指定邮箱;受理窗口将实时进行受理,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台湾导游,方可参加自贸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
如能进入培训环节,申请人需携带台湾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导游人员执业证、导游人员职前训练合格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供现场核对。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福建概况及主要旅游景区讲解、导游应变能力、两岸导游服务对比与交流等方面内容。
据了解,考核形式以现场口试为主,重点考核旅游政策法规、福建省情概况和主要景区景点讲解以及导游应变能力。通过考核的将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者,经与福建自贸区内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自贸区导游行业组织注册后,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注册登记材料申请领取福建省自贸区专用导游证。
在监管方面,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负责台湾导游领队在区内执业的受理、审核、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记者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