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38号),组织实施我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时间
2023年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为国家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国培项目设置61个,其中:高职32个、中职29个,省培项目设置7个。
培训项目主要由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承担,计划在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2、3。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培训对象主要是全省职业院校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同时,兼顾职业教育教学管理骨干人员。
根据培训需求调研、职业院校专业开设情况,国培项目计划培训2840人,省培项目计划培训428人,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4、5、6、7、8。
三、经费及绩效考评
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分别由2023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和省级学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支持,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各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省教育厅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电话查访等多种方式,对培训单位的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结构与水平、培训实施流程、实践性培训、学员管理与评价和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绩效考评。督导检查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遴选承训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计划,按照分配参培名额,认真做好参培教师选派、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信息传递等工作;8月1日前将《陕西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省)培项目参培人员汇总表》(附件9)电子稿发送至省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同时组织参培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对不符合培训资格要求的,要重新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培训单位要按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和有关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培训实施方案,确保培训工作质量高、效果好。
培训单位在每个培训项目开班4周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登录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发布开班通知、编班计划、课程安排等相关材料,积极联系参培人员并指导完成网上报名,及时审核确认参培人员资格。同时要加强同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报送开班通知、反馈报名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各培训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绩效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和质量;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项目完成后15日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目标考核自评报告。
(三)参培人员要及时登录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地区验证码见附件1、2、3),所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盖章,报到时交培训单位;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可直接与培训单位联系,往返培训单位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培的,填写《陕西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省)培项目参培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10),及时联系并报送培训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及电话:滚多海 029-88668625
冯波 029-88668837
(二)省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罗 栋 029-33153021,18291036688
贾严鹏 029-33151518,13196300111
电子信箱:sxgpb2017@163.com
地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邮编:71200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