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南省决定于2021年9月—12月组织开展一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整治范围覆盖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和学前幼儿招生、办学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已取得和未取得相关证照的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将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主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范围经营、办学行为不规范、虚假宣传和广告、违规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方案》提出,海南省将于10月2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摸清全省培训机构底数、消防安全状况、资质状况、经营状况、教师队伍、办学行为、预收费情况和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动向等,按照“一校一档”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档案。组织各中小学校全面普查每个学生报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及费用缴纳情况,为集中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方案》要求,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整治。对以下四类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实现规范引导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强制取缔一批、纳入黑白名单公布一批。
1、未取得证照开展培训业务的 对现有的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复核。坚决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2、存在安全重大隐患的 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逐级上报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题会议,分析本地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隐患,研究对策建议,明确整改责任。
3、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规范,重点查处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未严格执行线下20:30、线上21:00结束当天培训活动的;未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要求开展超标超前培训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等违规行为;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4、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 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未使用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的;投放虚假广告、开展虚假宣传的;未执行预收费管理规定,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培训费用的;拒不按合同约定退费的违规行为等。
《方案》明确,各地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相应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并执行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完善“黑白名单”制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
《方案》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充分调动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力量,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同时,《方案》指出,整治行动不搞“一刀切”。此次行动重点是规范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教培行业规范发展。对违规办学行为要严厉查处,对规范经营、认真办学的机构要提供服务和支持,保障其健康发展,不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