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8日讯(通讯员 周志勇)9月15日,岳阳市举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一办法两规定”)专题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省质量检验协会承办,岳阳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培训会上,质量管理专家就“一办法两规定”的制定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进行释疑。按照“一办法两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地对辖区生产和销售单位要全覆盖摸底调查,按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施分类监管;要明确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切实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培训动员会要求,要带着责任学,确保“学有所获”。学习贯彻“一办法两规定”文件精神,既是国家总局、省局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实事,更是抓好质量的必答题。要将本次培训作为提高认识的“学习会”、作为互学互鉴的“交流会”、作为学以致用的“动员会”,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贯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建立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管控机制做出新的贡献。要带着问题学,确保“学深悟透”。要边学边思考,查找工作差距、完善工作思路,切实把理论学习的成果体现在今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联系实际,掌握质量安全管理的要点和方法,将已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不同的情境中,培养综合分析能力。要带着任务学,确保“学以致用”。要将“一办法两规定”宣贯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安全思维,促进辖区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常态化,长效化。让企业将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工作常挂嘴边,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常放手边,将提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长留心间,形成质量共治格局,共同为实现辖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岳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对生产销售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单位,以及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工业产品的单位,督促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