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细三张清单 做好三篇文章福建:31条举措提升检察官教育培训质效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林娇鸿)日前,福建省检察院结合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绘制“目标清单”“职责清单”“任务清单”,谋划18项重点任务和31条具体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精神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在绘制“三张清单”过程中,福建省检察院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围绕《条例》对检察官教育培训内容、方式等提出的具体要求,明确检察官参与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和完成路径,重点对四类培训的量化指标进行细化提示,梳理形成目标清单。在《条例》明确的主管、主导、承办三方责任体系框架下,结合福建省检察机关“两书”制度(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对福建省检察院各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进行再梳理再细化,确保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强化工作合力。福建省检察院细化任务清单,对《条例》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分解,梳理出18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31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部门。
据介绍,为提升教育培训质效,福建省检察院着力做好“三篇文章”,即突出夯实基础,强化教育培训师资后勤保障,明确建设培训师资库、案例库、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等7项任务;突出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同堂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训考核评估等5项制度;突出福建特色,将建设特色培训基地、教学实践基地纳入重点任务,探索将红色检察基因传承教育(龙岩)基地、“福州古厝”检察保护基地等八大特色检察展示平台纳入检察官学院培训班,开展现场教学,完善福建特色培训基地体系。
此外,福建省检察院还建立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最高检政治部报送全省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市级院每年年底向省院报送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上下一体推动《条例》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张仁平 林娇鸿)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