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
每日甘肃网6月12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莉莉)2023年中考在即,兰州市教育局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通告。
通告明确提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涉及中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不得编造、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中考考试招生秩序。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考试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