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7日讯(通讯员 王武 刘运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9月27日,武冈市司法局举办为期2天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市18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法制审核员和司法所长等54人参加了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光宇出席了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从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师资配置以及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精心安排,涵盖了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案卷整理等多个方面,针对性、实操性非常强。市讲师团人员紧紧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展开讲解,深入浅出进行行政案例剖析。坚持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紧紧围绕执法工作的实际,带着问题展开培训学习。
基层执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培训要求,学员要把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听课、思考、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牢记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把执法过程作为普法过程,把群众当成亲人,把法律法规的要求细心、耐心讲给群众,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检验,让群众发自内心认同、自觉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