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临渭区2023年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重新审核工作的通知
临渭区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临渭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管理,根据《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 《陕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意见(试行)》、《陕西 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区内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已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一年内按《准入 指南》要求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重新审核登记。
二、审核对象
已设立、新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审核程序
(一)办学许可证重新申请的按照准入指南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预名核准通知书;2.资金证明、验资报告;3.办学章程;4.举办者、法人、校长的身份证明、户口簿、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5.决策机构 (董事会、 理事会) 成员基本情况及决策机构同意举办的决议;6.监事机构成员基本情况;7.教学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安保人员等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明及劳动合同 (最少1年);8.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所有权证明)、平面布局图;9.培训相适应的设施设备;10.提供场所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证明;11.聘用教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 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 、劳动合同 (最少1年);1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3、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14、交回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 届时仍未办理重新登记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业务联系及政策咨询:沈平
联系电话:0913-3039754
渭南市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 年 4 月23 日
来源:临渭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