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海南省教育厅今天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类培训机构师生非特殊必要情况,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校门封闭式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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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国家和海南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要坚持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与培训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根据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再准予开放。对检查合格允许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监管,从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防止违法违规培训反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一旦发现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加留作业等违规培训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管理,要求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防止机构突然“跑路”,伤害群众利益。
海南省教育厅提醒,各地各类培训机构师生非特殊必要情况,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培训机构广大师生在岛内过年,节日期间倡导师生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手机、电话拜年,家庭聚餐人数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
据悉,海南省教育厅将在寒假期间对各地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 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