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举办2023年度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培训,既为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深入发展指明方向,又为解决经济犯罪检察实务难题明晰路径。恩施州检察机关参训干警在培训结束后,结合自身的本职工作查短板、找不足,强理念、抓举措,谈计划、说体会。
恩施州检察院 代航
置身学习氛围,我感受到“一棵树动摇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一个灵魂”。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波的开篇辅导,让我认识到始终要抓住“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这根工作主线。武汉大学法学院何荣功教授用横贯中外的大视野和精细入微的典型案例,让我更加坚信犯罪认定既是事实与规范的统一,也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对犯罪的认定更要重视刑法条文所保护的法益。省院领导们对实务工作中如企业合规、帮信案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难点启发式的授课,助力我们精准把握入罪标准和出罪事由。“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业务培训是知识灌溉,更是思维开拓,不仅提高了能力,更重要的是更新了理念。接下来我将在“怎么做”上下功夫,在经济犯罪检察全面履职中做到“知中行”“行中知”,以法治之力服务社会大局。
恩施市检察院 徐倩
本次培训课程安排合理,内容丰富多样,既有理论学习,又有实务讲解,尤其是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案件办理进行了深入分析,让我受益匪浅。在办理相关类案时,要加强学习,理解法律背后的精神,才能在案件办理中更好的适用法律;要加强协作,统一公检法认识,确保地区内的案件办理量刑均衡;要加强沟通,学习先进办案经验,因地制宜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请示,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保障个案的公平。
利川市检察院 王玲
为期一个星期的培训,是一次淬炼党性、开拓思路、提升能力的难得机会,为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能。在工作中既要提升思想认识、筑牢使命担当,也要依法能动履职、在求极致上下功夫,还要学无止境、以能力提升促工作增效。知所从来,思所将往,方明所去。维护经济安全、保障民生福祉,经济检察重任在肩,我将始终牢记这份使命职责,转理念,强本领,精于案件办理,深入社会治理,着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巴东县检察院 钟雨琦
何荣功教授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区分》一课,围绕“谦抑性”一词展开。刑法的谦抑性应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罪的谦抑,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需要刑法来规制。二是刑的谦抑,一味的重刑并不能很好的预防犯罪。法律的本意即是为了引导社会向着更善的方向前进,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检察人员,我们肩负着惩罚犯罪的使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研判案件事实,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真正做到“慎刑”,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
建始县检察院 乐琪
通过培训,我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宏观政治生态、法律职责的微观践行以及自身能力的提升建设都有了全新的认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检察干警要做生活的有心人,提升发现线索的敏感度;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大数据进行法律监督。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们要紧紧依靠第三方机制这一平台,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基层检察工作为我们提供了法律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广阔平台,我们要善用法治思维,积极能动履职,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添砖加瓦。
宣恩县检察院 李梅
通过参加本次全省经济检察检察业务培训班,让我更加明晰了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学习了本省其它地区和其他省份关于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借助业务培训平台与其它地区检察同仁的交流,全面审视了自己在从事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牢牢把握上级院部署的企业合规、知识产权检察改革两大重点工作,深挖经济犯罪背后的犯罪团伙及洗钱犯罪线索,通过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咸丰县检察院 蒲芹彦
正值暮春好时节,有幸参与本次培训。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服务大局和维护稳定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要一丝不苟守正义。案件办理不能就案办案,对于事实认定、证据把握、实质审查应该秉持着更加严谨的态度。检察人员办理刑事案件,要精进不休补短板。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肩负沉重的使命与责任,唯有步履不停方可避免行将踏错。
来凤县检察院 邓岚
本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培训使我获益良多:在罪与非罪之间,分析法益指向性和现实损害,厘清刑法定位;在此罪与彼罪之间,坚持法条导向,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守住定罪量刑的基础;在检察各业务部门之间,我们是一个整体,共同指向检察业务的依法有效开展;在刑事检察与行政单位之间,特别是基于经济犯罪的特殊性,要做好“刑行衔接”,在办案中架起多方沟通的桥梁;在现在和未来的自己之间,要多学多看多思,于多多的实践中,行稳以致远。
鹤峰县检察院 易宗涛
培训有穷期,奋斗无止境。在今后工作开展中,将努力做好“三个统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责和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做到讲法治与重事实相统一,从形式与实质、统一与差异、主要与次要等方面,准确梳理和归纳案件事实,围绕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秉承从事实到规范,再从规范到事实的循环认定思路办好经济犯罪案件;坚持知行合一,做到学理论与抓实践相统一,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务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下一步,恩施州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