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30日电(记者 刘锡菊)应勇检察长强调,要以系统观念、体系思维全面准确把握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实绩评价。全面,就是要做到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干警准确认识和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规律、司法价值,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8月25日下午,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培训,各业务部门主任、干警参加培训。
培训由综合业务部检察官葛莹莹主讲,围绕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增减背景、关键指标、重要指标、设定通报值以及案卡填录常见问题引起数据变化情况等方面,逐一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建议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注重发现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并及时录入系统中。”“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要只注重数量,要兼顾提出监督案件质量,承办人在新建案卡时参照2.0使用指引手册,避免因系统操作错误,导致未生成数据情况。”同时,葛莹莹也针对部分重点指标提出案管建议。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通过培训对新修订指标的指标内含有了更清晰地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对指标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指标应用的系统观念和体系思维。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新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作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