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扭转观念、提高水平,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9月25日,全省普通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开班,来自全省三级检察院的150名检察人员参加培训。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为期三天的培训,学员们将通过罪名解读、法庭辩论实训、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实务、《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理解与适用等课程,进一步提升在监督办案、出庭技巧方面的素能,拓展知识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从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检察工作现代化,谋划新思路,实现新作为。
会议强调
普通刑事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要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核心是要转变检察工作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全面准确地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办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构建好的证据体系指控犯罪,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引导侦查取证的方向和思路,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加强理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执法司法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
要学习领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积极性。牢固树立“高质效监督办案”理念,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从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包括检察机关自我监督在内的法律监督制度体系、构建新的治理体系三个角度,将“高质效”要求贯穿法律监督工作全环节各方面。
要充分认识云南普通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面和薄弱点,增强学习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结合本地办案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着力解决证据审查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出庭应诉能力不足的问题,以高质效监督办案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来源 | 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