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年时间
实现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100%建立作业管理制度、
100%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
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到2023年
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海南“双减”工作具体事宜。
关键词:作业、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
不进行纸笔考试
针对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方案》明确四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严格控制作业、考试。
《方案》指出,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作业的,应按时就寝。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教师要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同时,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强化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管理机制。
《方案》提出,实施海南省中小学生作业设计质量提高专项行动,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引,将作业设计作为省、市、县、校教研的重要内容。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加强面批讲解。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内容。
关键词:课后服务
今年秋季学期实现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方案》提出,要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2021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支持各地各校提供午休午餐服务。自2021年起各市县试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严禁课后服务时间
讲新课或集体补课
《方案》明确,课后服务可涵盖基础服务和特色服务两部分,基础服务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为主要内容;特色服务可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劳动、阅读、科技、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方案》明确,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要发挥在职教师主力军作用,基础服务应由本校教师承担。课后服务确需借助校外培训机构资源的,可以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可建立合理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关键词:校外培训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归口教育部门主管
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方案》明确,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鉴定指引,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继续举办的,一律于2021年底前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一律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按照“先证后照”程序进行审批,严格规范审批流程。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归口教育部门主管。动态清零无证培训机构。
同时,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方案》明确,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
《方案》指出,严控培训广告发布。主流媒体、新媒体、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关键词:提升教学质量
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
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方案》提出,要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优质学校培育工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间的均衡布局。实施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同时,要打造海南中小学生特色印记。完善“红、绿、蓝”特色德育体系,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使每一位学生拥有1—2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爱好。开展阅读活动,加强劳动教育、诚信教育,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打造海南中小学生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的特色印记。
关键词:招生改革
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
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水平。逐年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
《方案》强调,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落实。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此外,《方案》明确,在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海口市为全省试点,重点在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健全综合执法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