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7个实施方案
1、适用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案;
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等)参与当地课后服务工作,参照执行。
2、遴选原则
科学育人原则;公益属性原则;双层遴选原则;自主申报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动态管理原则。
3、遴选条件
在办学资质方面,要求非学科机构须获得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且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
在从业人员方面,非学科机构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在信誉实力方面,非学科机构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不存在被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办学资金充足稳定;
在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方面,亦有严格的规范要求。
4、遴选程序
区域遴选非学科机构“白名单”程序;
学校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基本程序;
5、日常管理
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器材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公开;
6、评估和退出机制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建立低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7、保障措施
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资源保障;有序推进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程序遴选非学科机构“白名单”,学校要按程序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最后签订服务合同。
引进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引进机构所需费用按规定纳入当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确需另行收取费用的,要纳入代收费管理。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代收费严格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并建立事前告知制度,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要完善机制,倾斜支持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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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文旅局、科技局、体育局四部门也发布该方案的通告。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草原全媒 北方新报 北疆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