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日报】
9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提高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十五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执法重点为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创新执法模式,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等。
执法重点“锁定”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科技、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配合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因地制宜,灵活运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
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校外培训监管法定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国家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价格标准、收费管理、合同使用、广告宣传、举办竞赛、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执法。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建立健全各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
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
创新执法方式。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校外培训执法事项,聚焦校外培训“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场景应用,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
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科技、文旅和体育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和诚信档案,推动校外培训执法结果与公共信用平台有效衔接,记录各类培训机构违法信息,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促进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推动校外培训执法数字化转型。探索实施网格、镇街、部门分工负责、多级联动和违法违规问题发现、报告、处置全链条闭环机制,完善校外培训治理模式。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治理效能。结合教育实际,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规范和推行柔性执法。
方案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科技、文旅和体育等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专项整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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