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为,教师有偿补课是正常的靠劳动获取报酬,更和师德沾不上边。
其实纵观教育部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更多的担心也在于学校或教师利用身份的优势,强迫或诱导自己的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教育部强调,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这当然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课上不讲课下讲”,不补课就打击报复,相当于医生该做手术而不做,非让患者晚上到自己开的小门诊那儿做不可,不去自己家的门诊就把纱布故意落在患者肚子里。这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当然不能容忍。
但对于那些利用业余时间为非本校的学生补课的行为,真的没有必要严厉禁止。
现在学生要求补课是“刚需”,禁止在职教师补课,只不过是照顾了社会上辅导班的生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并不会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