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基层党支部按照程序和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要党委备案。党委备案是否应当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确认并形成决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工作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申请入党时年满十八周岁;
2.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党组织已与入党申请人进行第一次谈话;
3.教职工入党申请人经党员推荐,在校大学生入党申请人经群团组织推优;
4.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5.公示无异议。
6.党总支审查。
二、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条件报送;
2.未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3.入党积极分子在组织部备案后,一般不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受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除外;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各党总支要及时提交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说明。
4.各总支每年可在4月和11月分两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并及时将备案资料交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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