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实巩固晋安区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音乐舞蹈事业发展,繁荣音乐舞蹈创作,发现和培养音乐舞蹈人才,并向“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福州赛区选拔赛”选送优秀选手,晋安区拟于近期举办“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福州晋安赛区选拔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晋安区委文明办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晋安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晋安区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晋安区文化馆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站
二、参赛对象
1、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非艺术类)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在校师生均可参赛。关注来自基层农村、社区、厂矿、部队等非专业选手。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不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下的民营演出团体)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不得参赛。
2、艺术专业院校已毕业、目前为非专业文艺院团演员的人员,可以参赛。
3、晋安区本次选拔赛面向福州市各县(市)区,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均可报名参赛。
三、比赛方式
参赛者通过网络邮箱投递视频,评审组线下集中评选,比赛结果在晋安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布。
四、参赛时间
1、投稿时间:7月1日至7月31日
2、评选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3、复审时间:8月10日至8月16日
五、比赛门类
(一)声乐类比赛
(二)器乐类比赛
(三)合唱类比赛(含激情广场)
1、青少年组(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
2、成人组(16周岁以上)
(四)舞蹈类比赛(含广场舞)
六、参赛要求
1、声乐、舞蹈(含广场舞)门类必须使用创作作品参赛;合唱门类演唱两首作品,其中创作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器乐类可自选作品。
2、创作作品必须是近三年来(2017年6月1日-2020年8月30日)由我省作者或曾在福建工作十年以上的词曲作者创作的新作品,移植改编作品不算创作作品(广场舞的音乐创作除外)。
3、参赛选手(团队)需在光线明亮处,摄像镜头横向摆放,正面向摄像镜头,背景自由选择,以适合展现表演水平为准。选手服装需着正装或演出服,设定合适距离以确保参赛选手全身入镜,表演活动清晰可见,拍摄时需确保周围环境安静无杂音,背景音乐清晰。
4、参赛作品不得进行任何剪辑、美化、修音等技术操作处理,否则投稿无效。参赛视频拍摄设备可以单反、摄像机以及手机等设备,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速率不低于25 fps。
七、奖项设置
1、比赛评分参照《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作品参赛细则》(见附件1),按百分制计算。
2、比赛设声乐、器乐、舞蹈、合唱四个类别。根据各类别投稿数量、投稿质量和评审结果,各类别分别设置优秀奖、入选奖和指导教师奖若干个。荣获优秀奖和入选奖的个人、团队以及荣获指导教师奖的个人,将获得由主办单位盖章的荣誉证书并获得相应奖品。对组织出色和比赛成绩优异的单位,将由主办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3、对荣获入选奖的选手或团队,晋安区文化馆将在本馆组织获奖选手或团队进行现场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并综合考虑比赛整体情况,遴选出若干选手或团队报送参加第十四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福州赛区选拔赛的现场比赛。
八、投稿要求
1、请参赛者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将(1)参赛视频;(2)《“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福州晋安赛区选拔赛”参赛作品报送表》(电子版);(3)《承诺书》照片三种材料打包后一并发送晋安区文化馆工作邮箱:jinanquwenhuaguan@163.com。(《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领奖时需提供原件)。
2、投稿文件包(视频、表格、承诺书)命名方式:参赛类别+选手姓名(团队名)+作品名称。
3、《作品报送表》及《承诺书》下载地址:
http://www.jaqwhg.com/Itemshow/Index/16825
(晋安区文化馆网站“下载中心”);文化馆活动信息QQ群(群号829670833)。
4、禁止一稿多投或多头参赛。晋安区本次选拔赛,面向福州市各县(市)区,参赛者若投稿参加晋安区本次比赛,则不得将同一参赛作品参加其他县(市)区同一内容的比赛。一稿多投或多头参赛者,比赛成绩无效,取消所获奖项,收回荣誉证书及奖品。
5、不得重复投稿或逾期投稿。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分馆)按照晋安区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要求,协助晋安区文化馆(总馆)做好比赛活动宣传和参赛作品选送推荐工作。
2、联系方式:83675007(陈老师、郑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作品参赛细则》
2、《“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福州晋安赛区选拔赛”参赛作品报送表》
3、《承诺书》
中共晋安区委文明办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晋安区文化馆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作品参赛细则
【声乐类】
(一)参赛作品
1.演唱一首作品,作品类型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必须使用创作作品,作品词曲作者中,至少一方为我省作者。
(二)参赛形式
1.独唱、重唱、对唱、组合(8人以下,含8人)。
2.不分唱法、不分年龄。民族、美声唱法采用钢琴伴奏,钢琴伴奏人员自带,不使用音响;通俗唱法可采用U盘伴奏带及麦克风。
(三)评分细则
1.评委将根据演唱者的音准、节奏、音色、表现力、咬字吐字、风格把握及演唱技巧等方面综合评分。
【器乐类】
(一)参赛作品
1.演奏一首作品,作品类型不限,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可自选作品,选择创作作品适当加分鼓励,创作作品词曲作者至少一方为我省作者。
(二)参赛形式
1.管弦乐(西洋乐器与民族乐器)
(1)乐器种类不限(含中西打击乐器)
(2)演奏形式:独奏、重奏、小合奏、大型乐队(不超过65人)
2.键盘乐
(1)钢琴(含电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2)演奏形式:独奏、四手联弹、双钢琴组合
3.以上各器乐组别的伴奏一律不采用伴奏带,但可以用其他器乐伴奏形式,人数不超过10人。
(三)评分细则
1.根据乐器特点、作品内涵、演奏技巧、音色、音准、节奏及演员表现力综合评分。
【舞蹈(含广场舞)类】
(一)参赛作品
表演一个作品,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参赛形式
单、双、三人舞、群舞(12人—20人)、广场舞(16人—24人)。广场舞作品的编创应根据评分细则,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
(三)评分细则
1.根据创作作品、内容与形式、地方特色、语言个性及音乐、舞台美术、服装和演员表现力等进行综合评分;广场舞作品将根据动作(简单易学、动作密度大)、技巧(无过多的技术技巧)、表现形式(不能出现单、双、三的领舞以及二个八拍以上的静止造型)等进行综合评分。
2.移植改编作品(含音乐制作、动作编排)不算创作作品(广场舞的音乐创作除外)。
【合唱(含激情广场)类】
(一)参赛作品
演唱两首合唱曲目,时长总计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一首作品须为创作作品,词曲作者至少一方为我省作者。
(二)参赛形式
1.本届比赛设青少年组(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成人组(16周岁以上)。
2.合唱的演唱形式不限,伴奏仅限钢琴、手风琴或个别特色乐器。激情广场参赛队需要演唱二声部以上的合唱作品,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或六人以内的小乐队(含6人),不使用其他伴奏,不用伴舞。
3.合唱每组45人以内,含指挥、钢琴伴奏等。
(三)评分细则
根据团队演唱的音乐基础能力(音准、节奏、速度、力度),声音技巧(音色、音质、声音统一、平衡),艺术表现(作品风格、结构、韵律、色彩表现的完整性和艺术感染力)分别打分。
来源:今日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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