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
层次: 专升本
学制: 三年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担任
音乐教学的教师和进行教学研究的教学研究人员或具有在基层企业工会、群众艺术馆、社区文化部门、以及其他艺术领域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和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
基层企业音乐文化、社区音乐文化艺术工作的基本问题。
2、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具有一定的表演才能,能够胜任高等和中等学校
组织音乐课堂教学、课外音乐活动、企业艺术文化、群文等工作。
3、具备良好的音乐艺术专业素养和从事各项基层音乐工作的基本能力,了解群
众文化工作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 3 年。经学校同意,学生可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可延长 2 年,
即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 5 年。
三、专业主干课程
《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与小乐队》
《钢琴》《合唱与指挥》《声乐》《中学音乐教学论》等。
四、课程修读说明
1、本培养方案按 3 年(6 个学期)编制,其中前 4 个学期主要安排理论课(含实验)教学,第 5、6 学期主要安排专业教学设计、毕业见习、毕业论文(或作品)等实践环节。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能证书的可免修专业教学设计,其成绩按合格处理。
2、学生对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领域课及实践环节
都必须修读,对选修课可根据需要及个人兴趣按模块选修。
3、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可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可同时授予学位。来吧,让我们一起交流教育,分享王珏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