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健康考试、平安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须知
(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的防疫政策和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时,按属地最新要求执行。近期旅居地和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原则上应于考前7天到达考点所在地,为执行旅居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并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做好健康监测。10月29日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状态,下载打印《云南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承诺书》做好每日体温检测记录,每日登录云南考试健康监测系统(https://jkjc.ynzs.cn)填写和更新健康监测信息。进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按当地要求执行),11月3日起通过健康监测系统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未遵守以上要求将会影响正常打印准考证和考试。
(三)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考试所在地,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如“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涉疫信息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社区和考区。
(四)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服从考点、考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等考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当地如有特殊要求,按当地防疫政策执行。
(五)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点进行材料查验、体温检测。如健康码、行程轨迹、核酸检测结果、体温等出现异常状况,应主动申报,服从防疫排查和考务安排。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有异常情况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可能影响参加考试。故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打印准考证。2022年10月31日起考生登录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https://ck.ynz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了解相关内容。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二)熟悉考点。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考试当日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三、考试须知
(一)入场材料。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前7天内到达或途径城市名称备注中未包含中高风险区域、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承诺书》(纸质版)。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须按当地要求应考。(二)入场程序。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材料查验和体温检测(体温<37.3℃)、通过身份验证和安检后进入。首场考试上交《云南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承诺书》。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考场。交卷离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三)携带物品。考生提前准备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记忆的录放电子设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四)答题要求。考生必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卡客观题部分要求用2B铅笔答题,主观题部分要求用黑色签字笔答题。使用规定以外的笔而影响评卷识别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四、诚信考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云南省成人高考考场规则(见附件)》,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不遵守相关规定,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请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特别强调:(一)“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二)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视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视情节轻重停考1—3年,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三)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场内除了教师监考,还有视频监控,场外有流动巡考,网上有视频巡查。考试期间,考场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进行统一回放审查,一旦发现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
共同营造安全、健康、公平的考试环境
祝考试顺利!
可前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查看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辑:郭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