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发布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从业资格获取、后续培训这样安排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为了加强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进基金行业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5月10日,中基协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公告显示,相关规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了解,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业务及从业人员逐步由机构监管向业务功能监管转变,《管理规则》强调从业人员的信义义务责任,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的自律管理,明确机构履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主体责任。比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后续职业培训,充分履行从业资格管理主体责任。
在展业方面,从业人员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目标、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流动性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哪些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
《管理规则》显示,应当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产品开发、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风险控制、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清算交收、监察稽核、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基金托管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估值复核、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四是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此外,《管理规则》以兜底条款衔接未来因行业发展出现的新的从业人员群体。
取得从业资格需要通过哪些科目考试?
根据《管理规则》,取得从业资格需要经过考试。从事公募基金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股权除外)、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证券类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人员,需要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的考试。
从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人员,在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同时,任选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科目进行从业资格注册。
此外,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安排和证监会规章授权,《管理规则》对可以豁免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适用的具体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申请人通过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并认定合格的,自合格之日起两年内,视同临时具备从业资格注册有关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管理规则》,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业务过程中应当持续具备从业资格注册条件,并参加后续职业培训。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中基协表示,下一步,将围绕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工作,制定修订考试管理、培训管理相关的自律规则,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自律规则体系,提升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规范水平,促进基金行业机构合规、稳健发展。
编辑 赵方园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