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京劳社培发[2007]77号)和《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7]26号)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北京市丰台区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拟申请增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一级)培训职业工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63258401、63258402)或直接到丰台区人力社保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609室)进行举报。
该种职业资格共分三个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证热”的背后,与近年珠三角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呈增长态势不无关系。这一新兴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越发受到工会干部与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追捧。
大多数报考者都来自企业的HR管理者。“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依法加强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说明他们都有提高知法、用法水平、依法用工的强烈需求。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培训,的确对规范企业用工、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我国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已经进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必将对我国全面构建和谐企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从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难度等等的调整可看出,国家对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政策一再收紧。根据2018年的考试政策,报考条件中的文化水平已提升到高中学历,二级综合评审改为书面作答。2019年的变动还未可知,但一切都有可能。趁证书还可以考,趁报考条件还满足,赶紧把证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