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民在市长信箱投诉称:莲湖路综合北楼小区内4楼音乐培训扰民,长期违规办学,自行车胡乱停放,请公示相关办学证件。
对此,汉台区政府回复称,经入户调查,莲湖路848号(综合北楼小区)2单元4楼401室为爱乐小提琴培训班,室内发现有教学用具,8名学生正在上课,此培训班没有汉台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通过走访小区门卫,了解到该培训机构周一至周五不上课,周六、周天培训。学生车辆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在门卫告知下,学生规范了停车。
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了关停,现场张贴了关停告知书,并通告负责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不得从事一切招生及教学活动。
加强周末及节假日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关停后仍开展教学活动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