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按照陕西省“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项目规划,为实施好2022年“国培计划”,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2年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规划主要包含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段教师、校园长培训。项目包括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自主学习模式试点、“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能力提升研修、中小学党组织书记专题研修、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九个项目类别。具体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详见《 2022 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应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国培计划”培训机构遴选条件的要求,重点遴选具有三年以上“国培计划”实施经验、绩效评估结果良好的单位承担任务。省外单位申报需在《陕西省“国培计划”及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省外承办机构培训资质名单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13号)所认定的名单范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开展在线培训和混合式培训的能力。
2.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中各项目对承办单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3. 基础教育质量发展优势明显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优势,申报“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项目。
4.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教师和校园长骨干体系建设需要,独立申报“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项目”或“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项目”的精准支持,并提供配套经费,原则上配套不低于国培项目经费50%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项目实施(见附件5)。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科学设计项目申报方案。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财政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深入农村一线开展专项调研,摸清找准不同发展阶段农村骨干教师和校园长的实际需求,认真研读理解项目设置变化和各类项目目标任务,组织专家认真开展项目论证,结合自身培训优势,精心研制项目培训实施计划,制定培训申报方案。混合研修要求的培训项目,需认真研究在线培训指南,落实具体研修要求;涉及跨年度递进培训的项目,要聚焦阶段培训目标任务,按照集中学习、跟岗实践、返岗研修等环节,分主题进行设计。要积极探索基于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智能化研修方式进一步提高研修的便捷性、精准性。
2. 优化培训课程与专家团队。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遵循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成长规律,结合陕西教师发展现状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设计培训模块、专题和内容,关注“双减”政策落实、乡村教育振兴、统编教材应用、课程标准修订、“三个课堂”实施等教育领域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安排,加大诊断示范、观摩考察、情景体验、跟岗培训等实践性课程比重,加大在岗研修的实践指导力度,强化训后跟踪指导。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园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实践性课程比例不低于50%。
3. 项目申报要求。所有申报单位以子项目下的学段、学科(领域)等小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子项目下无小项的以子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撰写中培训对象分析要精准到位,培训主题要凝练,培训内容设置要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述精炼准确。
四、申报程序
1. 发布通知。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附申报书下载模板,公布申报项目信息。
2. 项目申报。发文之日起至4月12日,符合申报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参照《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一览表》内容,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附件5)。申报书以A4纸为标准,封面为白色,内页正反两面印刷,骑马钉装订。如有除申报书内容以外的辅助材料请另行装订报送。申报书的段落格式不要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需要强调的部分可加粗字体。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为一级法人单位或校级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12日17:00前用EMS快递报送至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联系人:余江 029-62782209)项目申报版块,逾期不予受理。
3. 答辩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的培训机构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现场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另文通知。
4. 结果上报。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择优遴选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的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5. 公布结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反馈意见,正式公布项目承办单位。
联系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联系人:沈善良(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话:029—85319067
地址: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校务楼613室)
邮编:71011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_教育厅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