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福泉市全员培训工作,我局将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办学条件好、信誉度高、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为福泉市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企业职工提高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关于做好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93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1年技能、创业培训实际,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以促进福泉市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遴选条件
参加此次公开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社会组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或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办学条件证明材料。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
三、实施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就业技能培训
1.由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标准实施的,帮助劳动者掌握就业技能和提升就业能力的培训项目。
2.培训对象:五类人员、企业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3.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等服务。
4.工作范围:福泉市范围内。
5.工作目标: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实施培训,学员通过培训及考评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重视学员需求和培训后服务。
6.教学资源:熟悉职业培训的特点,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基础和业绩。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就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场地、设备和师资。
7.监督管理:就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全程监控,并将学员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
(二)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五类人员,企业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等服务。
3.工作范围:福泉市范围内。
4.工作目标: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按照创业培训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培训,重视学员需求和培训后服务,通过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考核系统进行成效考核。
5.教学资源: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的组织工作;至少有获得人社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专、兼职培训教师各两名;具有满足SIYB培训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
6.后续服务:能加强与社会伙伴的密切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的创业跟踪指导和咨询服务。
7.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创业培训机构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可实现培训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摄像。
四、实施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
五、定点培训机构遴选数
(一)就业技能培训机构数:8户(其中:驾驶培训机构不超过1户)
(二)创业培训机构数:不超过2户
(三)按评分由高至低确定遴选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并不得低于60分。
(四)正在实施学历教育工作的贵州省内职业院校(教育部门主管)、技工学校(人社部门主管)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开展政策性补贴培训工作,不参与遴选。
六、公开遴选程序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0家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选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4日到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4.联系人:王承玉、唐水煜,联系电话:0854-2222854;
5.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福泉市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1);
(2)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贵州省人社部门批复定点培训机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度年审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近两年培训业绩,重点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训后就业情况等);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
(7)社会组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或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将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三)实地评估。资格初审合格后5日内组织评审组到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评估结果不符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现场评定。实地评估合格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知参选单位进行现场评定(时间:暂定2021年1月13日,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参选单位负责人可通过PPT演示等方式现场向评审组展示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
(五)确定入围机构、公示。现场评定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结合全市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审定拟入选单位名单,并将结果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期5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技能和创业培训协议。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存在弄虚作假的;
3.参加遴选会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