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4日
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八大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锚定 “走在前、开新局”,有序开展市属国有企业 (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会建设,根据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鲁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对标一流攀登行动
(一) 制定一流企业培育计划。研究编制培育一流企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路径措施,建立清单化可考评工作机制。引导市属企业对照行业领域省级以上标杆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对标对表指标体系,完善寻标对标创标工作机制,力争到2025年年底市属企业达标率超过80%,打造40家左右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逐步形成一流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属企业)
(二) 全面实施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各市属企业要坚持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锚定一流标杆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创建一流企业3年行动方案,从经营指标、运营效率等方面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强弱项。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激发活力、转换动能,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端产品和品牌,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效。(责任单位:各市属企业)
(三)加大一流企业培育支持力度。树牢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也要大力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将各部门帮扶支持市属企业纾困解难、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成果成效等内容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营造支持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属企业)
二、服务大局争先行动
(四)全力服务强省会建设。聚焦黄河重大战略、强省会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围绕城市开发建设、产业发展需求、重大民生保障等方面,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市属企业管理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实力,为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市属企业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中央商务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中科院济南科创城等重点功能区和片区建设,助推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快公共交通、道桥隧、水热气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现代化城市运营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充分发挥市属企业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办好中国企业论坛,每年至少开展对接世界500强、央企、省企、知名民企活动4场,为加强与央企省企合资合作搭建交流平台,助力我市大建设大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市属企业)
(五)做大做强实体产业。落实 “工业强市”战略,聚焦我市 “十大千亿产业”,围绕城市运营、高端装备、建筑施工、空天信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着力培育打造济南二机床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产业链群、神思电子人工智能产业链群等3家以上 “链主”企业,提高市属企业关键产业链支撑和带动能力。建立市属企业出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投资协调推动机制,进一步壮大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规模,适时整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利用股权投资招引项目,助力实体产业发展。树立 “项目为王”理念,立足企业长远发展,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打造市属企业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属企业)
(六)加快市属企业转型发展。建立以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分类指标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目标,实现市属竞争类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税总额等规模效益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深化市属企业市场化转型,对照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要求,强化市场化管理思维、方式和资本纽带关系,加快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水热气等公益类业务成本规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市属企业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市属企业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加快由产品型向 “产品+服务”型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各市属企业)
三、纾困惠企帮扶行动
(七)妥善解决土地产权问题。建立联系包挂企业制度,推进解决市属企业改制重组历史遗留土地产权等问题,力争到2025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属企业更名、重组、改制未改变市属国有性质的,原划拨土地保留划拨性质。市属企业改制不动产权登记证名称不符的,按照用地现状为现用地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属企业办理土地出让需更名、经认定为非转让行为的,土地出让手续直接办理为改制更名后企业。市属企业因改制评估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对权属清晰、与四邻无争议的土地按照用地现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解决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属企业)
(八)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比例提高到20%。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向和集中度,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80%以上投入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项目。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属企业)
(九)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依法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带动新增投资,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按照国家盘活存量资产相关政策,依据企业实际需求,2022年年底前启动10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后续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需求持续推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存量资产盘活相关政策,破解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快盘活工作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属企业)
四、深化改革提升行动
(十)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开放式重组整合,支持市属企业与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优势企业实施市场化战略重组。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市属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市属企业内部资产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动市属企业实施混改,完善混改项目库,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大市属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健全梯次培育上市机制,每年筛选2—3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谋划推进多层次、多渠道挂牌上市。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民营经济局、各市属企业)
(十一)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加快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强化和规范董事会建设,市属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根据需要一级企业和重要权属企业设立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拓展外部董事来源,严格选聘标准,着力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和董事会运行水平。健全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董事会选聘经理层、向经理层授权、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等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市属企业)
(十二)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加强市属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风险管理等,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强化主责主业管理,压缩管理层级,实施精益管理。深入开展市属企业管理提升活动,打造一批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模式,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完善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效,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积极提升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建立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
五、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十三)创建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鼓励市属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到2025年建立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5家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用足用好各级企业科技创新关键信息协同平台,实现科技信息资源有效配置和协同效应。研究制定支持市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激励措施,落实 “揭榜挂帅”等制度,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实际发生额的2倍、1.5倍、1倍视同利润考核。引导市属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共建技术创新联盟、海外研发机构等高端研发平台,加速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属企业)
(十四)持续强化科研攻关。建立市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以2021年为基数,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幅原则上不低于12%。到2025年,市属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其中智能制造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重点企业达到6%、力争达到7%以上。支持市属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以2021年为基数,有效专利、发明专利件数力争年增幅均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属企业)
(十五)深化数字变革创新。研究制定推进市属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积极布局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以能源、交通、装备制造等行业重点市属企业为引领,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平台,指导建筑、服务类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打造10家以上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属企业)
六、风险防控筑篱行动
(十六)强化风险管控。加快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市属企业总审计师、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制度。加强高风险业务管理,推动市属企业完善决策程序及授权机制,对企业高风险业务实现分类管控,防止生产经营资金向高风险业务融通,保障企业资金安全。优化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严防投资风险,强化境外投资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强化投资事前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各市属企业)
(十六)强化风险管控。加快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市属企业总审计师、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制度。加强高风险业务管理,推动市属企业完善决策程序及授权机制,对企业高风险业务实现分类管控,防止生产经营资金向高风险业务融通,保障企业资金安全。优化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严防投资风险,强化境外投资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强化投资事前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各市属企业)
(十八)强化合规管理。指导市属企业着力打造 “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覆盖、全链条合规管理体系,推动落实相关合规管理标准制度。健全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各市属企业)
(十九)筑牢安全底线。督促市属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 “八抓20条”创新举措,有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打造本质安全企业。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做好防疫物资及煤电油气运等应急保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推动市属企业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防范机制和应对预案,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市属企业)
七、人才战略强企行动
(二十)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表彰活动。引导企业家主动提升战略思维和专业能力,创造性导入先进理念和模式,建设高水平创新主体。健全企业家培育体系,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 “薪火计划”,2025年年底前培养150名左右各层级优秀青年干部。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以超前眼光和战略思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市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市属企业)
(二十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市属企业薪酬分配主体责任,确保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逐步提高关键岗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对市属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专项投入等,可视同当年实现利润考核。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科研攻关团队实施工资总额单列,指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按规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市属企业人才激励力度。(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
(二十二)优化人才引育发展环境。支持市属企业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人才引进措施,紧紧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 “卡脖子”难题,精准匹配人才需求,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 “急需紧缺”人才。鼓励市属企业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建立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岗位晋级体系,加快培养选聘一批高层级技术专家、技能大师和技能专家,加大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人才在提质增效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
八、强基铸魂引领行动
(二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市属企业党组织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将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举措。按照党委书记、董事长 “一肩挑”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选拔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加注重政治素质和抓党建工作的能力,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各市属企业)
(二十四)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创新能力培训,推进实施市属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 “双培养”工程。建强市国资委党校,5年内对全部市属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一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国企 “三牛”精神,开展党建工作、生产经营 “双过硬”党支部培养评选,202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有品牌、支部有特色”,加强思想作风、岗位业绩 “双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培树宣传,定期组织先锋评选活动,国资国企系统每年培养树立典型60个以上,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持续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党建工作考核与企业战略规划、全面对标一流目标、预算安排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适应、相促进,与干部提拔使用、评选先进、薪酬等相挂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市属企业)
(二十五)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部环境和社会氛围,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敢闯敢试,宽容创新失误,树立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强市属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构建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协同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约束和激励保护并重的运行机制,为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各市属企业)
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可量化、可落实、可督导、可考核的推进机制,推动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党委巡察范围。市国资委承担全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日常推进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实施年度评估,加强成果应用。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推进方案,落实落地落细各项制度,推动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和金融企业,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区县 (功能区)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各企业要细化方案措施,按照 “一企一策”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来源:观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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