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不亢、法言法式、平视平和、忘我无我”这是洛阳公安法言法语使用的工作标准,更是广大民辅警从“一言一行”做起,着力改变执法不规范现象,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养成警察“职业化语言”习惯的重要举措,是公安队伍内强素养,外增公信,推进法治警务建设的基础工作。
为推动法言法语学习工作的开展,使全体民辅警学好、敢说、会用执法执勤法言法语和窗口服务文明规范用语,提高交警执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更好地塑造和展示洛阳偃师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偃师公安交警大队通过组织召开培训动员大会、周例会、各单位自学、加强日常考核讲评的方式,对全体民辅警开展全覆盖培训,在全队迅速掀起学习法言法语和文明规范用语高潮。
学习中,大队统一了法言法语在各个执法场景下的基本规范,制作成口袋书、展板和小标语,下发一线执法单位,并通过实地检查和视频抽查的方式,收集执勤交警运用法言法语的正反面典型,在中层领导周例会上评析,表先促后,对突出的共性问题及个别问题进行专门培训。各基层中队、窗口单位也以例会、夜校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从警容警姿、纠违管理、检查盘问、处置突发事件、窗口服务等方面的规范用语进行了认真学习,确保民辅警在执法时用法言法语“亮身份”,彰显交警“精气神”,树立偃师公安交警良好形象。(来源 偃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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