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暑假期间,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部门对全区近1.4万名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游泳和防溺水知识的培训,以强化青少年的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其身体素质。(中国青年报)
毋庸讳言,关于中小学生游泳培训,很长时间以来都存在着“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现实中,极少数学校配备有泳池,零散开设有游泳课。而除此以外,大多数中小学,都没有足够的条件和经验教学生游泳。对于城市学生而言,他们还可以去市场化培训机构学习游泳。但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河沟水质的恶化,使得他们“下水”的空间被大大压缩——需要注意的是,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农村儿童下河溺亡的事故。提供机会让他们学会游泳,这是根本上避免悲剧重演的关键。
事实上,不论城市学生还是农村学生,客观上都对安全、正规、低价的游泳培训存在着迫切需求,职能部门本不该对此充耳不闻才是。数据显示,连云港市赣榆区有1.52万名初一学生,其中有1.39万人报名参加游泳培训,这足可见其受欢迎的程度。由此也不难看出,青少年游泳普及率不高,并不是孩子们不想学、不愿学,而是没人教、没机会学。一旦有合适的契机,引导更多学生学会游泳,将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地方教育局集中组织学生学游泳,此事实则牵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命题”,也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游泳”?是将之视作“兴趣特长”“消遣运动”,还是当成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如果是前者,那么公共部门自然可以抽身事外;而如果是后者,则相关职能机构就必须担起责任!就算是赣榆区教育局的负责人也直言,“此事不属教育局的职责范围”。那试问,这事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呢?
有必要明确的是,“游泳”首先是一个自救技能,这是避免孩子们陷入险境的能力保障。事关学生的切身安全,有关公共部门便应该揽起责任、主动作为,而不是纠结于“分内分外”,顾忌于“人言可畏”,担心落个“吃力不讨好”的结局……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的做法获得一片点赞,这大可以打消其他地方主管部门的顾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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