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3月31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海南将严查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或全日制培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通知》指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同时,海南省将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或全日制培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具体到招生政策,《通知》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另外,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
根据《通知》,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符合在本市县(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海南省还鼓励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