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歌手孙楠将孩子送入华夏学宫”的新闻,一度引发热议。今年全国两会上,多年关注教育问题的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提交了一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国学教育的提案,建议对民办国学教育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管理,并由教育部门出版经过审定的国学教科书,供合资质的培训机构使用。
2019年1月23日,歌手孙楠妻子发布视频称,为让女儿上国学班“从北京搬到徐州”。南都记者此前报道显示,涉事学校华夏学宫开设的全日制课程,面向小、初、高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招生,部分年级每人学费近10万元/年,其招生简章显示“以女德教育为社会良药。”但据调查,该校为非学历教育机构,并不能为学员提供学历证明。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
《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胡卫就此表示,华夏学宫类的“全日制国学班(私塾)”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全日制国学教育”,已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父母等监护人将中小学生送去“国学教育”培训机构,甚至不让孩子接受正规学历教育,也涉嫌侵犯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国学教育培训该如何合法合规开展?胡卫认为,目前对国学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并不健全。对于如何规范、监管“国学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教材、培训内容,《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此外,全日制国学班培训机构多属于公司性质,仅在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责任监管上未明晰。
为此,胡卫提出建议,从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开始,在法律责任中明确由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开展“国学”培训活动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管理。
胡卫建议,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国学教育”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而对招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进行课外“国学”培训教育的培训机构,胡卫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语文”学科知识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从事“国学”培训的教师,也应具有相应的“语文教师”资格。
此外,鉴于目前尚无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国学教育”教科书,胡卫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符合学生所处年级“语文”教学进度及内容的“国学教育”教科书,既能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又能避免接受封建文化糟粕。“教育行政部门还应规定,依法开展国学教育的机构必须使用经审定的国学教科书。”
采写:南方报业全媒体记者、南方都市报记者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