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院校,各培训机构,广大会计人员:
为做好全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潍财会〔201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一)集中面授形式。我区集中面授点设在潍坊职业学院。会计人员报名后,按批次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3天(24学时)。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会计人员均可申请参加。
(二)网上教育形式。全区2015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使用山东财经大学会计继续教育网络资源,持学习卡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www.1k100.com)激活学习卡,学习当年继续教育规定内容。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学员在完成必学课程(不少20学时)后,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其他课程,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三)备案教育形式。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财政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报区财政局审核备案。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四、报名地点
潍坊东风东街243号潍坊职业学院7号楼
联系人:吕老师臧老师
电 话:8527252 8250735
五、注册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取得合格成绩后,到潍坊职业学院注册登记。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会计人员,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到潍坊职业学院进行确认登记。注册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六、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为参加2015年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培训结束5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上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各会计人员在继续教育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局。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客服电话: 400-000-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