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方案,启动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治理的主要对象是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考试、助学辅导类机构(含专修学院等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类机构;招收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国学类机构等。8月15日前完成排查摸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南京市明确,严禁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严禁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严禁以“国学”“女德”“私塾”等名义,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青少年,替代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日制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同时,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规联合招生、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雇佣其它机构代理招生、乱发文凭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按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内容违规开展培训活动,擅自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联合招生、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机构,要立即停止相关业务活动并限期整改;对长期不从事本业务范围培训内容的“僵尸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