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换 ]
热门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天津西安重庆青岛沈阳长沙大连厦门无锡福州济南宁波昆明苏州郑州长春合肥南昌哈尔滨常州烟台南宁温州石家庄太原珠海南通扬州贵阳东莞徐州大庆佛山威海洛阳淮安呼和浩特镇江潍坊桂林中山临沂咸阳包头嘉兴惠州泉州三亚赣州九江金华泰安榆林许昌新乡舟山慈溪南阳聊城海口东营淄博漳州保定沧州丹东宜兴绍兴唐山湖州揭阳江阴营口衡阳郴州鄂尔多斯泰州义乌汕头宜昌大同鞍山湘潭盐城马鞍山襄樊长治日照常熟安庆吉林乌鲁木齐兰州秦皇岛肇庆西宁介休滨州台州廊坊邢台株洲德阳绵阳双流平顶山龙岩银川芜湖晋江连云港张家港锦州岳阳长沙县济宁邯郸江门齐齐哈尔昆山柳州绍兴县运城齐河衢州太仓张家口湛江眉山常德盘锦枣庄资阳宜宾赤峰余姚清远蚌埠宁德德州宝鸡牡丹江阜阳莆田诸暨黄石吉安延安拉萨海宁通辽黄山长乐安阳增城桐乡上虞辽阳遵义韶关泸州南平滁州温岭南充景德镇抚顺乌海荆门阳江曲靖邵阳宿迁荆州焦作丹阳丽水延吉茂名梅州渭南葫芦岛娄底滕州上饶富阳内江三明淮南孝感溧阳乐山临汾攀枝花阳泉长葛汉中四平六盘水安顺新余晋城自贡三门峡本溪防城港铁岭随州广安广元天水遂宁萍乡西双版纳绥化鹤壁湘西松原阜新酒泉张家界黔西南保山昭通河池来宾玉溪梧州鹰潭钦州云浮佳木斯克拉玛依呼伦贝尔贺州通化朝阳百色毕节贵港丽江安康德宏朔州伊犁文山楚雄嘉峪关凉山雅安西藏四川广东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广西宁夏香港澳门
培训资讯网 - 为兴趣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资讯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训 >> 党支部实施条例?

党支部实施条例?

党支 实施 实施条例 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相关知识

<p>2010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实施了“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培训覆盖全区14个市,有5.065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获得培训.广西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全区公共教育事业的发展.公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全区公共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共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搞好公共教育,有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①③符合题意;提升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与公共教育无关,②排除;公共教育属于精神文明建设···

(2012•西宁)西宁市教育局自实施新课程改革后,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交流能力有很大提高.张老师为了了解所教班级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的具体情况,对本班部分学生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跟踪调查,将调查结果分

(1)(1 2)÷15%=20人;(2)C组人数为:20×25%=5人,所以,女生人数为5-3=2人,D组人数为:20×(1-15%-50%-25%)=20×10%=2人,所以,男生人数为2-1=1人,补全统计图如图;(3)画树状图如图:所···

河南省就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1.补贴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2.补贴标···

西藏机关单位推广普通话实施方案?

为了推广普通话,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机关单位推广普通话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目标任务: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西藏自治区机关单位推广普通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普及率达到80%以上。2.工作措施:在···

请详细阐述企业如何实施EAP?

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实施EAP:1. 确定EAP的目标和范围:企业需要明确EAP的目标,例如提高员工心理健康、减少员工离职率等,并确定EAP的服务范围,例如提供心理咨询、职业规划等服务。2. 确定EAP的服务提供商:企业可以选择外部的EAP···

朋友们:请给我一个初中校团支部考核各个班级的方案,急用,救命.

这是我刚搞的不好的地方你自己改一下团支部管理方案总体目标 团支部建设的目标是指导和加强团支部建设,增强团支部活力,提高团支部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团支部建设为班级的团结核心、···

团支部的职责是什么?

团支部工作职责1. 对团员青年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形势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理想、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开展以革命传统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2···

大学团支部副书记的职责详细?

1、 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的日常工作,召开团委会议、团支书会议和团员大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向团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学习学校及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2、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的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团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材料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广东省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以往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教育部门再根据省、市各级的《气象灾

(1)动物、植物、微生物,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学会从大自然以及人们的相互关系中,体会生命世界的多彩、神奇、珍贵,我们要培养爱护自然、鉴赏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生命的能力.(2)生命是人们享受一切...···

对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高校教师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落脚点。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

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对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的具体解释和规定。根据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对户籍管理的监管和规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户籍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居民身份···

江苏省146号文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我正要念成人专升本夜大,不知道在这期间可否有入党的资格?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夜大一般好像没有党支部,没有党支部就不可以入党么?

成人专升本的学生可以在学校入党,但需要符合入党条件和程序。具体需要根据当地党组织的要求来确定。一般来说,入党条件包括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组织观念、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要求。入党程序包括申请入党、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环节。在成人专···

如何指导企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1.明确目标和任务: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保方案的实施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2.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

业务大讲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并开始执行。业务大讲堂作为一种培训和学习方式,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该计划的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确定培训内容:按照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员工需求进行调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2. 招募师···

企业推行5S管理,实施后的效果有哪些?

1. 提高工作效率:5S管理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浪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5S管理,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3. 提高安全性:5S管理可以减少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5S管理在企业中如何实施?企业管理有哪些措施?

1. 5S管理实施步骤:(1)整理(Seiri):清除无用物品,将不必要的东西分类存储。(2)整顿(Seiton):整理后的物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归纳、分类、整理、标识和编码等处理,使物品有序、易于找到。(3)清洁(Seiso):对工作场所···

企业实施5S管理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企业实施5S管理需要具备以下前提条件:1. 领导支持:企业领导必须认可5S管理的重要性,并给予足够的支持和资源。2. 员工参与:5S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和支持5S管理。3. 基础设施:企业必须拥有适合的场地、设施和设备,以支持···

企业实施5S管理的过程?

企业实施5S管理的过程如下:1. 计划阶段:确定实施5S管理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计划,并组建5S管理小组。2. 培训阶段:向员工普及5S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并进行相关技能培训。3. 策划阶段:制定5S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