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它指的是企业只要将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交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备案制是指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又不属于应当核准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投资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投资主管部门对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的项目予以备案的投资管理制度。
“备案制”是与“审批制”相对而言。“审批制”是指企业需要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报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予立项的制度。之所以改为备案制,主要按照《关于《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提出的“部分制度设计与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相符;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相适应”有关。即减少行政成本,放权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