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调解员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4月13日,张家川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会,局机关、公证处、法援中心以及司法所全体干部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围绕《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调解程序等内容,结合相关案例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调解纠纷原则、调解技巧,积极引导司法所调解员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调解法》内涵和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要求,提高调解水平,做到“不武断、不臆断、不盲断”,全面、客观、理性、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人民调解案卷填写不完整、记载不全面、用语不规范、纠纷类别不准确、归档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讲解。
培训结束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跃东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司法所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举措、主动创稳,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实行日常定期走访、矛盾集中排查、重要时间点排查,每月汇总调解案例、数据,加强信息收集和动态研判。重点围绕群众反映的乡村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济债务、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劳务用工、征地拆迁等纠纷,全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在平时矛盾纠纷调解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采用动之以情、晓之以情、耐心疏导,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着力提升了基层司法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各司法所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拓宽了调解员工作思路,激发了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热情,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张家川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以规范、便捷、高效、惠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时代新内涵,为张家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