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电商直播行业发展总体趋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评价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该《方案》旨在推动新媒体电商直播行业更快发展,规范、提升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企业在职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等人员。
培训内容具体包括,新媒体运营、电商直播运营、社群运营、活动策划运营、短视频运营、相关法规及政策培训。
不同评价等级的培训内容不同。初级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主要培训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直播工具应用;人员及产品包装;直播定位;活动方案;产品拍摄、剪辑;大数据推广。中级培训内容为,电商直播生态及发展趋势;受众分析;消费者购物心理分析;销售定位、技巧及策略;布局实战操作。高级培训内容包括,吸粉直播终极变现流程;电商带货实战:话术、产品矩阵、寻找爆款产品、粉丝粘性设计、直播转化、塑造产品价值等;变现实战。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待我市第一批高级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认定结束后,再行研究开展。
培训形式分为:线上或线下培训、实践培训。培训总课时规定,初级不低于100课时、中级不低于120课时,高级不低于150课时、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100课时。所有培训课时完成,且经考核成绩及格,视为培训结业,并颁发合格证书;所颁证书作为在我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依据。
培训主体由各级人社部门已经过招投标方式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市商务局将牵头相关部门与县(市、区)负责培训的组织报名、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并承担培训任务;人社部门负责人员培训、考试及等级认定工作。
据悉,我市将委托行业组织牵头,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在直播领域有较好基础的企业、培训机构先行开发相应“行业岗位考核规范(试行版)”,作为我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活动的试用标准,并结合应用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经我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合格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符合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定的,由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免费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人数向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
(二)对培训合格人员,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并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三)根据《石家庄新媒体电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四)在培训过程中有创业意愿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记者│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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