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宗秋)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教育组2月13日发布通告: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依法、科学、精准、有序的原则,从2月14日起,我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此次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机构。2月14日以后,经各区、县(市)检查,符合复课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复课。
另外,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及幼儿园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月18日起,我市幼儿园符合市、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开园条件的,经属地审核通过,可以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