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辽宁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严格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第63号):
一、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1.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自9月5日24时起,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件套”“场所码”等防疫要求。
2.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继续执行第62号通告,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间从9月5日24时延长至9月9日24时(9月3日沈阳市社会面清零至9月9日连续7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3.沈阳市社会面清零10天后,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4.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沈,确需离沈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出行。
5.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实施“3天3检”的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