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以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深入推进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让手机成为农民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的好帮手,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为使手机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农广校(中心)体系信息化条件能力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充分发挥农广校体系的组织优势和现代农业远程教育的传播优势,大规模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使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和信息化意识得到大幅提升。聚焦“手机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这一主题,让农民学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实现优质优价;让农民在网上购买到货真价实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降低生产生活成本。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涵盖产品购销、短视频营销、网络安全、涉农手机应用服务等农民急需掌握的科普知识和操作技能。要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民手机应用手册》文字教材为基本教材,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专题为基础依托,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单独组班与培训项目相结合。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单独组织培训,也可充分借助现有培训项目,将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等项目紧密结合,同步开展培训。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地要依据教学大纲和《农民手机应用手册》教材,结合当地实际和学员需要,进行必要的优选调整和补充拓展,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着重培养农民现代科技意识、市场意识、信息意识,调动并激发农民对信息的需求,努力提高他们的信息收集、信息应用和信息反馈的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手段开展全方位、多元化、能交互、可跟踪的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卫星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手段的传播优势,各地可通过卫星远端站点,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云上智农”和“农民学手机”APP及相关专题专栏,为农民提供短平快的农业信息化培训指导。
(四)农广校与联盟企业相结合。积极争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支持,联合相关院校、电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快组建师资库,为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供优质师资资源。与手机培训联盟企业及地方企业积极对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手机培训联盟企业进村入户开展培训,面对面、手把手教会农民应用手机销售农产品。
四、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各级农广校要充分认识到培训广大农民熟练掌握手机应用技能的必要性,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主动担当,扎扎实实开展培训工作;将历年手机培训优秀资源和优秀学员积极推荐给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利用自身信息化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承担8月23日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启动活动的分会场(详见附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收看,使农广校体系真正成为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的主渠道、主力军。
(二)确保落实,加强监督。省级农广校要认真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跟踪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各级农广校承担的农民教育培训项目,每期培训班需安排一定学时的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内容。
(三)注重实效,跟踪服务。正确处理培训与效果的关系,要通过培训,真正让农民愿用手机、会用手机、用好手机。积极联合相关电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等,强化培训的后续跟踪服务,为参训农民学员获取资讯、农技指导和开展网络营销、创业创新等提供支撑。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的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并积极向中央农广校推荐报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省级校于12月30日前将2019年度全省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中央农广校,总结不超过3000字,典型案例作为附件不超过3000字。
联系人:王伯文 曹 霞
联系电话:010-59196087、010-59196088
资料报送邮箱:63684010@qq.com
网站专题及手机APP技术咨询:李 畅 010-59196108
教材联系人:王雪晶 010-5919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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