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谎称能够办理一级建造师证,骗取多名被害人近200万元,被告人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法院。2020年11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11年11月至2016年1月间,被告人高某系某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其向被害人张某某(50岁)等人虚构自己有能力办一级建造师证的事实,在本市海淀区等地骗取张某某等八名被害人银行转账汇款共计193.649万元。高某于2019年5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高某表示案发前其曾主动联系过被害人并还款5000元,其也是被他人欺骗,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认为自己无罪。高某的辩护人认可检察院起诉的事实和罪名,表示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且退赔了小部分钱款,但涉案数额中有24万元系民事纠纷,应予扣除。综上,请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庭审中,双方针对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账户交易记录、视听资料、受案登记表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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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头条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