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朝辉
近日,听一个公务员朋友说,有家公考机构想邀请他去做“老师”。这不禁引发了笔者的思考,甚至是担忧,公务员入职公考培训机构真的合适吗?
近年来,有不少公务员摇身一变,成了公考培训的“特约老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考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一度出现老师供不应求的情况。而很多公务员就是从培训机构走出去的,如今“强势回归”也算是“知恩图报”,顺势解决了“招师难”的问题,自己还能挣点外快,可谓一拍即合。另一方面则是公考机构的营销“噱头”,请一些“公务员老师”来充实门面、当作招牌,以彰显自己的教学质量,甚至说可以搞到一些“内部资料”,以此达到招生的营销效果。
然而,公务员入职公考培训机构真的是一举两得吗?我看不见得。事实上,一些新入职的公务员并不具备做老师的资质,仅靠以身说法、加油打气怕是难以服众。并且,单说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就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其中便有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更何况,大批公务员入职公考培训怕也会引来不必要的争议,给党和政府的造成一定的压力。所以,公务员入职公考培训机构的现象亟待引起重视,并且要因症施策、对症下药,及时化解。
一方面要从源头治理,教育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做好摸底统计、清理整治。要知道,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避免泄题等恶劣事件发生,国家声明不开设任何公务员考试培训班。也就是说我国的公考培训机构都属于超范围经营,或是直接无证办学,根本没有取得相关审批资格。所以,要依法依规取缔各类公考培训机构,从源头上堵住公务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口子。
另一方面要从终点治理,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也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公务员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以正风气,从而倒逼公务员和公考机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