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着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6月28日0时起,进一步有序恢复主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部分场所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技能类培训机构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申请+报备+承诺”程序,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
二、各机构要做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家属外出返回信息和健康状况排查登记工作,同时做好复课前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复课后严格落实师生每日体温监测,控制每班次人数不超过50%,保证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进一步加强督导指导,确保各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凡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