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日报网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 实习生 胡原)学习技能,申领补贴!9月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凡参加《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技能培训,各类满足条件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职工、就业重点人群、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按照培训成本的100%给予补贴。
《目录》外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类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培训后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初级工标准给予补贴;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未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考核的职业(工种),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中级工标准给予补贴;我市新兴产业、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可提高一个培训补贴标准等级。
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工种)培训,取得证书,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最高不超过6000元。取得《目录》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不超过800元/人。《重庆市职业培训特殊职业目录》内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130元/人·天,最高不超过3900元。
对我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的大数据智能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所涵盖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最高不超过6000元。
补贴如何申请
据介绍,培训对象取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后,培训机构即可按取证人数向批准开班的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填表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可按照“先垫后补”原则,由培训机构代个人申请培训补贴。
此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且同一职业同一等级或更低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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