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王英)12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培育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均衡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完善培育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工作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发挥技能培训品牌带动效应,品牌培训效果和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形成市场培训有标可循、转型升级有技能支持的良好格局。
《方案》指出,培育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鼓励类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领域,瞄准就业市场需求和变化,侧重紧缺职业和新职业培训,培育和打造区域领先、就业辐射效果显著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二是强化校企合作模式、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跟踪后续服务,提升服务能力。三是明确培育标准,夯实品牌培训基础。四是建立征集公布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品牌质量。
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分为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市、区)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应具备基础条件,依据培训绩效、与重点领域关联度、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地区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基础条件包括完善的组织管理机制、师资队伍、稳定场所和教学设施等。职业技能培训绩效分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个级别,包括培训规模、就业重点群体规模、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占总培训规模比例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育工作将获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