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荆文娜报道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多部委发布《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指导支持各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公共实训基地是指由政府主导建设,以就业为导向,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产业园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提供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创业培训、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
《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指导意见》提到,要坚持统筹融合、合理布局、开放共享、聚焦重点、高效利用的原则,通过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我国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实训体系,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网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夯基助力。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共建共享的方式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作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平台。鼓励各地符合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承担技能竞赛实训和比赛基地、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返乡创业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业院校培训实训基地、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等有关职能,通过培训资源共享提供相关服务。
《指导意见》强调,在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上,一方面要丰富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优先在各级公共实训基地举办省级、市级和县级的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推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和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另一方面要聚焦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对象。公共实训基地要对城乡各类劳动者开放,统筹兼顾各类就业重点群体,要切实为企业职工以及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提供亟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公共实训基地对脱贫地区劳动力加大开放力度,让有意愿的脱贫人口能在公共实训基地得到培训机会和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