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兴宁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近日,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兴宁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人才政策宣讲会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能等级培训活动。
会上宣传解读了梅州市“1+N”人才政策,并进行现场答疑,让前来参加的技术工人知晓政策、了解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现场气氛热烈;随后,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入库专业老师开展了晋升技能等级培训。
据悉,本次培训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61号)精神,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持证情况、单位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逐级审核,对符合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条件的201人进行再培训,培训涉及行政、安全保卫、农业技术、水利技术等14个工种,培训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实践操作技能及贴近岗位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级别为初、中、高3个级别。此次培训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人才政策的知晓面、覆盖面、惠及面,营造出关爱人才、集聚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苏区人才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全面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南方⁺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刘伟东 曾昌 吴宇浪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